其他案件

苗栗縣後龍鎮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4104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017,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苦苓腳段 小段 3632號

    面積: 102.85 坪(340 平方公尺)

  • 土地

    苦苓腳段 小段 3642號

    面積: 133.1 坪(440 平方公尺)

  • 土地

    苦苓腳段 小段 3657號

    面積: 136.13 坪(450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5年1月2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3632、3642、3657地號土地目前均為休耕中農田。惟實際情形,投 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 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二、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上如無作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 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4,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五、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下列之人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 下:一、出租耕地之承租人。二、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以上均應另檢 附優先承買之證明文件)。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 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一同承租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 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 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