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北市士林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富股 114司執字第070524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7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安段 四小段 357號

    面積: 38.7 坪(127.9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7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1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57地號土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永公路245巷90號建物旁,除上開房屋部分占用外,另有一門牌號碼:台北市士林區永公路245巷88號之三合院房屋占用。第三人葉先生於114年10月15日具狀陳報,245巷88號房屋為其繼承而來。債務人於114年11月6日具狀陳報,土地上之房屋為40幾年前,外公還在時蓋給同母異父的哥哥居 住,與其多年未聯絡。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合計新台幣:33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66,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非共有人,應先通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 (二)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特別減價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富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