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桃園市中壢區中寮段877地號 | 596.87 ㎡180.55 坪 | 10000分之293 | 7,30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433 | 桃園市中壢區龍和二街364號7樓基地:桃園市中壢區中寮段877地號 | 7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 61.95 ㎡18.74 坪附屬:陽台9.27,花台0.42,雨遮1.04 | 全部 | 2,700,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434建號之持分,隨同主建物一併查封 | ||||||
- 保證金
- 2,0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一、依本院114年10月21日查封筆錄,拍賣標的房屋依屋內狀況推測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房屋靠窗部分有壁癌,部分房間天花板有壁癌,可能有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另依鑑價報告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載之面積及102年買賣之實價登錄內容推測可能包含一無單獨產權之平面車位,惟停車位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實際有無車位或位置請應買人自行向大樓管理委員會查詢。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停車位有無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二、本件拍定後點交房屋,停車位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114桃市都開字第33276號使用分區證明書,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劃(民國72年9月13日)住宅區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