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甲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北區正興段902-4地號 | 1,329 ㎡402.02 坪 | 10000分之188 | 836,000 元 |
| 備考住宅區(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 2 | 臺南市北區正興段902-12地號 | 108 ㎡32.67 坪 | 10000分之188 | 72,000 元 |
| 備考道路用地(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 3 | 臺南市北區正興段902-13地號 | 19 ㎡5.75 坪 | 10000分之188 | 16,000 元 |
| 備考住宅區(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531 |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487巷38號導航基地:臺南市北區正興段902-4、902-13地號 | 6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 92.76 ㎡28.06 坪一層 46.38、二層 46.38附屬:陽台:4.33 | 全部 | 2,320,000 元 |
| 備考包括共同使用部分1581建號之持分(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 保證金
- 649,000 元
- 點交情形
-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函稱:編號1建物無人居住。嗣本件現場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2土地為道路用地,據債務人在場稱:編號1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中。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除編號1建物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外,餘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4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9,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本件標的為公寓大廈,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建物有欠繳管理費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標別:乙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北區立人段65-3地號 | 3,625 ㎡1,096.56 坪 | 10000分之9 | 303,000 元 |
| 備考住宅區(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3395 | 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65號五樓之3導航基地:臺南市北區立人段65-3地號 | 14層樓房、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 | 16.82 ㎡5.09 坪附屬:陽台:4.34 | 全部 | 3,795,000 元 |
| 備考包括共同使用部分3702、3703建號之持分(引用104司執全22假扣押查封) | ||||||
- 保證金
- 8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據債權人在場稱:編號1建物由債務人居住使用。嗣本件現場會同鑑定時,編號1建物現無人居住。另據債務人稱:系爭建物無車位。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除編號1建物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外,餘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9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本件標的為公寓大廈,基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建物有欠繳管理費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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