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1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7,00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146
公告日期
2026-08-2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樹林區三多段571地號 | 1,527.38 ㎡462.03 坪 | 10000分之146 | 10,50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354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74巷21號5樓基地:新北市樹林區三多段571地號 |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88.23 ㎡26.69 坪附屬:陽台9.21 | 全部 | 6,500,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406、408建號 | ||||||
- 保證金
- 3,4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大樓管理員在場陳稱,房子目前是債務人自住,已積欠多期管理費,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共同使用部分406、408建號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因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七、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八、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九、如有不點交之事由,請利害關係人於第一次拍賣期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具狀陳報到院卓處。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