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清股 115司執字第00145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1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65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三爪子段 員山子小段 4-4號

    面積: 603 坪

  • 土地

    三爪子段 員山子小段 4-9號

    面積: 252 坪

  • 土地

    三爪子段 員山子小段 4-14號

    面積: 132 坪

  • 建物

    新北市瑞芳區員山子路3號之2八樓

    面積: 27.1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0日至現場查封時履勘,會同管區警員、鎖匠到場,債務人在場稱, 系封建物為自己居住使用,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客廳天花板有部分漏水,後陽台作為廚 房之使用。另據地政人員稱:「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員山子小段(下同)4-9地號位於標的所在 之『達樂花園別墅社區』內,部分為社區警衞室、社區前方之人行道、花圃及門牌新北市瑞芳 區員山小路3-9號前之庭院,以上均有使用系爭土地」等語。 二、另據115年3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4-4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 地,4-9、4-14地號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屋齡31.76年;市場及學校接近性:鄰近市 場、瑞芳國中等,附近之生活機能及設施計有農會、郵局、公園等,生活機能及品質良好;大 眾運輸條件:主要公車站牌位於員山子路上有多條線行經於此,交通便利性佳」等語。 三、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 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依新北市政府警員局瑞芳 分局於115年3月19日新北警瑞刑字第1152605809號檢附之房屋現況調查表載明:在場人即債務 人稱無上開情事。惟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 (自行向債權人、管委會、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 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四、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65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31,000元。 四、本件拍賣不動產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惟債務人是否積欠所屬公寓大廈之公共基金 (含管理費、清潔費)?又倘債務人確有積欠,則積欠之該等公寓大廈公共基金(含管理費、 清潔費)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以上各項均不明,應買人均應自行查明。 五、拍定後,倘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其他法令(例如建築法)之規定,查得尚有應與本件拍 賣標的併同移轉之土地或建物,且因該土地或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致生本件拍賣標的無 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事時,即便拍定人已繳足案款,本院亦將職權撤銷拍定,返還原繳 價金予拍定人,不得異議! 六、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順位均拍定後塗銷。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