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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大同鄉法拍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壬股 115司執字第003198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1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宜蘭縣大同鄉大元段99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21,090 ㎡6,379.73 坪 全部 5,110,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1,02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甲標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甲標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21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所述:土地位於華興巷後方產業道路,土地上有產業道路經過,一般汽車無法到達。甲標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甲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甲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七、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2,000元。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段658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4,350 ㎡1,315.88 坪 全部 860,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17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丙標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丙標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21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所述:土地人車無法到達,為雜樹林。丙標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丙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丙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七、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2,000元。

標別:丁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段1059地號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8,590 ㎡2,598.48 坪 全部 1,700,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34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丁標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丁標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21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所述:土地人車無法到達,為雜樹林。丁標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丁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六、丁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0元。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1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段1221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10,640 ㎡3,218.6 坪 全部 2,100,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42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乙標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乙標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21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所述:土地位於寒溪農場南方之雜樹林,人車無法到達。乙標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乙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乙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七、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5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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