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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七堵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良股 115司執字第00482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段1094-0001地號 | 154 ㎡46.59 坪 | 全部 | 9,184,000 元 |
- 保證金
- 1,837,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8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標的為基隆市七堵區崇信街5巷1號房屋前方道路。因本件標的現為道路使用,故拍定後以現況點交。
四、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三),且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五、本件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依據基隆市政府民國115年7月16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50235243號函略載:本標土地經查本府建築物地籍套繪系統、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非屬建築基地記載範圍等語。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37,000元。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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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