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峰鄉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舜股 115司執字第006147號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27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竹林段 小段 550-1號
面積: 4758.32 坪(1573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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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竹林段 小段 550-3號
面積: 1026.38 坪(339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
土地
竹林段 小段 550-8號
面積: 1351.87 坪(446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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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竹林段 小段 478-1號
面積: 9.07 坪(3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1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竹林段 小段 550-2號
面積: 2603.62 坪(860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9/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2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石鹿段 小段 583-4號
面積: 1384.24 坪(457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
土地
石鹿段 小段 585-4號
面積: 1411.77 坪(466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550-2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雜木林。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0元。 四、上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承買人以具原住民 資格者為限,應買人應連同投標書併附具原住民之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 效。 五、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 六、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七、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 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 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478-1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門牌為羅山62號建物占有使 用;550-1、550-3、550-8地號其上為雜木林。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7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5,000元。 四、上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承買人以具原住民 資格者為限,應買人應連同投標書併附具原住民之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 效。 五、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 六、本件拍賣標的478-1地號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 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 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 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 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 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583-4、585-4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 達。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6,000元。 四、上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承買人以具原住民 資格者為限,應買人應連同投標書併附具原住民之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 效。 五、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 六、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 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 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02 函 稿 代 碼:5.14.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一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舜股 04 擬 判:擬 判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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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司執字第020540號115/10/14 底價 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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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鹿段 小段 567-25號
115司執字第002723號115/11/11 底價 1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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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鹿段 小段 197號
115司執字第014202號115/09/18 底價 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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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段 小段 308-1號
115司執字第001801號115/09/16 底價 156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