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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下營區法拍屋|臺南市下營區自由街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源股 115司執字第016025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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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8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72分之17

公告日期

2026-10-13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下營區營安段331地號 938.4 ㎡283.87 坪 672分之17 760,000 元
備考住宅區
2 臺南市下營區營安段335地號 354.63 ㎡107.28 坪 672分之17 290,000 元
備考住宅區
3 臺南市下營區營安段341地號 620.42 ㎡187.68 坪 672分之17 510,000 元
備考住宅區
4 臺南市下營區營安段343地號 1,013.92 ㎡306.71 坪 672分之17 830,000 元
備考住宅區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480 台南市下營區自由街6號基地:臺南市下營區營安段335、341地號 3層樓房 140.12 ㎡42.39 坪一層 42.99、二層 46.64、三層 50.49 2分之1 440,000 元
備考本件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保證金
566,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至4土地其上有房屋數棟,據在場人蔡○○稱:為編號1建物之承租人,現由其占有使用中。地上建物占有法律關係不明,除編號1建物外,其餘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6,000元。

四、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基地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又地上權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五、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該建物是否遭占用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不當得利或拆屋還地、是否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應買人應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均與本院權責無涉。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1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