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七股 115司執字第01674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壽山段 小段 454-2號

    面積: 5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於115年3月12日經地政人員指界,454地號土地為L型道路用地。 二、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 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0,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龜山都市計劃(民國95年6月15日)第一種住宅區,請應 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 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五、本件優先承買權人如下,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是否有 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拍定人或其他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 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另拍定後如 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注 意: ㈠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地政局之查封指界,要與鑑界程序不同,僅得為約略指述,故請應買人必 須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之坐落位置,且鄰近之通路是否為既成道路,亦或為私人 土地而有袋地通行之問題等,亦請須自行查明。再有無特殊情事,例如土地上 下或附近有無墳墓、畜牧場、電線杆電箱、防空洞等設施或文化遺跡以及是否 為袋地、土地上之林木有無經主管機關列管為老樹等情事,請投標人或承受人 須自行查勘,而倘有以上情事者,拍定後均須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七、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