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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龜山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七股 115司執字第01674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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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壽山段 小段 454-2號
面積: 51.42 坪(17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分之27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標的於115年3月12日經地政人員指界,454地號土地為L型道路用地。 二、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9,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龜山都市計劃(民國95年6月15日)第一種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五、本件優先承買權人如下,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拍定人或其他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另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注意: ㈠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地政局之查封指界,要與鑑界程序不同,僅得為約略指述,故請應買人必須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之坐落位置,且鄰近之通路是否為既成道路,亦或為私人土地而有袋地通行之問題等,亦請須自行查明。再有無特殊情事,例如土地上下或附近有無墳墓、畜牧場、電線杆電箱、防空洞等設施或文化遺跡以及是否為袋地、土地上之林木有無經主管機關列管為老樹等情事,請投標人或承受人須自行查勘,而倘有以上情事者,拍定後均須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七、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