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軒股 115司執字第02284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環東段 小段 787-4號

    面積: 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標的係方型土地,位於中壢區榮安五街66巷55號、5 9號之門前道路,部分可能遭55號、59號建物占用,惟實際狀況應依鑑界結果為 準。 二、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座 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應 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拍 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備註 一、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三、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 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四、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5月12日桃都開字第1150014995號函檢附之 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 年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 線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五、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6月8日桃建照字第1150038471號函復,本件 土地為本府核發(74)桃縣建管使字第01267號使用執照未計入法定空地之私設道 路。 六、本件標的物目前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 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七、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是否有積欠水電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 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法院代為處理。。 八、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九、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 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 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 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 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