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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內湖區法拍屋|臺北市內湖區麗山街338巷12號四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簡股 115司執字第032947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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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5,20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131

公告日期

2026-09-1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四小段625地號 2,177 ㎡658.54 坪 10000分之131 22,960,000 元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3393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街338巷12號四樓基地: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四小段625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 85.54 ㎡25.88 坪附屬:陽台9.49 全部 2,240,000 元
備考共有部分:碧湖段四小段3431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31。
保證金
5,04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39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因債務人係查封後出租,仍應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5月2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3393建號建物現為其自住使用,房間床位旁有一處漏水,壁面起泡,且橫樑處壁面因地震龜裂。嗣債務人自陳於115年7月已將本件拍賣標的出租予他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6月3日函稱,本件標的址於109年11月1日曾發生火災,經消防人員到達現場處理,係炊煮不慎,並未造成其他延燒,亦無人員傷亡。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臺幣:25,200,000元。

三、保證金新臺幣:5,0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2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10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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