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桃園市大溪區仁義段667地號 | 4.33 ㎡1.31 坪 | 全部 | 173,000 元 |
| 備考所有權人各權利範圍詳如土地登記謄本 | ||||
| 2 | 桃園市大溪區仁義段668地號 | 23.6 ㎡7.14 坪 | 全部 | 970,000 元 |
| 備考所有權人各權利範圍詳如土地登記謄本 | ||||
| 3 | 桃園市大溪區仁義段669地號 | 48.77 ㎡14.75 坪 | 全部 | 1,996,000 元 |
| 備考所有權人各權利範圍詳如土地登記謄本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027 | 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83巷43弄66號基地:桃園市大溪區仁義段667、668、669地號 | 1層樓房木石磚造(磚石造)、住家用 | 61.43 ㎡18.58 坪 | 全部 | 788,000 元 |
| 備考所有權人各權利範圍詳如建物登記謄本 | ||||||
| 2 | 1107 | 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83巷43弄66號基地:桃園市大溪區仁義段667、668地號 | 1層樓房 | 11.7 ㎡3.54 坪 | 全部 | 135,000 元 |
| 備考所有權人各權利範圍詳如建物登記謄本(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 | ||||||
- 保證金
- 813,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據債務人洪○○在場稱,為其與兄長洪○○ (同為本件債務人) 居住使用,另共有人間無書面分管協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6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3,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之不動產,債務人洪○○應有部分上設定之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係共有物變價分割,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依法有優先承買權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而若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時,相關當事人應另行循相關程序主張權利,本院於該爭議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若依法應准由有優先承買人優先承買者,則原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七、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共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合併為主張,不得僅選擇其中部分之不動產。又如共有人結構不同,部分標的之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八、據本件鑑價報告稱,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建物內部天花板有破損,牆面有油漆剝落變色之情,供應買人參考,實際狀況請應買人再行查明後始斟酌參與投標。
九、本件第1107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十、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十一、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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