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下營區茅港尾段1166地號 | 419 ㎡126.75 坪 | 2分之1 | 1,390,000 元 |
| 備考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915 | 台南市下營區開化里中營59號基地:臺南市下營區茅港尾段1166地號 | 1層 | 137.74 ㎡41.67 坪 | 2分之1 | 140,000 元 |
|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保證金
- 306,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政地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由編號1建物坐落,未臨路。據債務人在場稱:系爭建物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6,000元。
四、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4年司執字第146307號)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底價。
五、拍賣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購時,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行使,且應連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得標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
七、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該建物是否遭占用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不當得利或拆屋還地、是否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應買人應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均與本院權責無涉。
八、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土地未臨路,請應買人注意,如有不能通行致無法使用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本院權責無關。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十、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0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意股。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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