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將軍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明股 115司執字第093009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5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1067地號 | 99.17 ㎡30 坪 | 5分之2 | 320,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中甲小段414-10地號。所有權人各持分5分之1。調89執全3931號、90執全654號假扣押卷執行。屬「道路用地」 | ||||
| 2 |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1078地號 | 127.45 ㎡38.55 坪 | 5分之2 | 320,000 元 |
| 備考都市土地。重測前:中甲小段414-11地號。所有權人各持分5分之1。調89執全3931號、90執全654號假扣押卷執行。屬「道路用地」 | ||||
| 3 |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1105地號 | 9.06 ㎡2.74 坪 | 5分之2 | 39,000 元 |
| 備考內有部分法定空地。都市土地。重測前:中甲小段414-9地號。所有權人各持分5分之1。調89執全3931號、90執全654號假扣押卷執行。屬「住宅區」 | ||||
| 4 |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1111地號 | 397.96 ㎡120.38 坪 | 5分之2 | 640,000 元 |
| 備考都市土地。重測前:中甲小段414-12地號。所有權人各持分5分之1。調89執全3931號、90全654號假扣押卷執行。屬「道路用地」 | ||||
| 5 |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1112地號 | 9.03 ㎡2.73 坪 | 5分之1 | 26,000 元 |
| 備考調90執全654號假扣押卷執行。所有權人黃○○。住宅區。 | ||||
- 保證金
- 269,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現場執行時,系爭土地均為道路,鑑價報告記載:編號5土地上另現況部分有鐵建物,部分放置盆栽,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9,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五、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七、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八、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明股。附表: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田修豪 決行第五頁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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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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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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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昌段 小段 763號
115司執字第033033號115/11/04 底價 82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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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昌段 小段 1041號
115司執字第068413號115/11/03 底價 96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