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南市永康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方股 115司執字第098748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42地號 123.52 ㎡37.36 坪 6分之1 38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07-2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76,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109地號 28.37 ㎡8.58 坪 6分之1 9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13-1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18,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110地號 169.68 ㎡51.33 坪 6分之1 52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08-1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104,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標別:丁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123地號 194.14 ㎡58.73 坪 6分之1 59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12-4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118,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標別:戊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182地號 92.95 ㎡28.12 坪 6分之1 29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12-2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58,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標別:己

拍賣日期

115/11/03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永康區頂中段186地號 97.52 ㎡29.5 坪 3分之1 600,000 元
備考重測前:六甲頂段310-3地號。「工(乙)」乙種工業區。
保證金
12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六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1至4號標匭內。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方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