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萬里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誠股 114司執助字第00070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72,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29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0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萬里加投段 萬里加投小段 128-8號

    面積: 3444.87 坪(1138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9000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民國115年1月14日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到場。本件執行標的位於龍巖福 田園區內,使用現況部分為萬里龍巖福田陵園建物(納骨塔大樓)及週遭設施 坐落於其上,部分為道路、雜木林。本件執行標的據管理人員表示,債務人之 塔位位於第5層位置。另據宇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表示,本件執行標的塔位 為晶華二、三廳個人位第5/6/7層(權狀編號LMC0129101,已選位,編號:8202 18036,未使用),拍定後如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拍定人須向宇錡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並依該公司公告之收費標準繳交費用。 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標的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 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依建物共有 人間之分管協議(契約),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為占有管理使用。惟共有物 建物特定部分之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應由全體(或法定多數)共有人協 議約定使用分管方法(分管契約),且該協議分管方法,得依全體共有人(或 法定多數)之決議而變更,故本件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使用權及拍 定後拍定人是否需受原分管契約拘束,應買人應自行先向塔位管理人(機構) 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5,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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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