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北市士林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康股 114司執助字第00944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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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2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華段 二小段 795號

    面積: 18.15 坪(6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2分之1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6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2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6

公告附表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二小段795地號 60 ㎡18.15 坪 公同共有12分之1 520,000 元
備考第三種住宅區
合計
最低拍賣價格合計 640,000 元|保證金 13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9月3日現場指界時,795地號土地係位於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277巷52號建物西南方約10公尺處之巷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3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㈠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㈡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均為共有人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債權人及債務人外,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債權人及債務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其權利並優先於非債權人及債務人之共有人。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6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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