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花蓮縣秀林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孝股 114司執字第00405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2分之3

公告日期

2026-08-03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崇德段 小段 1040號

    面積: 105.19 坪(347.7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3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秀林鄉崇德村崇德112 號),其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該建物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 之法律關係。 三、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 分區記載為「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 院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五、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能提出證明者,就本件 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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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