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基隆市七堵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誠股 114司執字第01035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06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376,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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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瑪陵坑段 東勢上股小段 246號
面積: 480.07 坪(1587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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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瑪陵坑段 東勢上股小段 246-4號
面積: 326.09 坪(1078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抵押權擔保最高限額新臺幣500萬 元。 二、民國114年5月21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地號 246土地係位於七堵區大同街46之1號建物東北方約565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 為雜木林,無路可達;(2)地號246之4土地係位於七堵區大同街46之1號建物 東北方約595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 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 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按現況點交(地上物占用部分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土地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 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六、本件標的246地號土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前段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 每人所得面積未達○點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請應買人注意。 七、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得承受 耕地之私法人應買時應提出許可之證明文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3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76,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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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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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陵坑段 東勢下股小段 9-2號
115司執字第004641號115/09/16 底價 98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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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陵坑段 東勢上股小段 224-1號
115司執字第014905號115/09/16 底價 177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