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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信義區法拍屋|東光路147之3號4樓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誠股 114司執字第029338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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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044,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8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基隆市信義區光明段129地號 349 ㎡105.57 坪 8分之1 3,029,000 元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3226 東光路147之3號4樓基地:基隆市信義區光明段129地號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97.19 ㎡29.4 坪附屬:陽台11.26 全部 1,015,000 元
保證金
809,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282萬元。

2.向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45萬元。

3.向林○○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45萬元。

二、民國114年9月4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啟入內,屋內無水無電,客廳及房間天花板有油漆剝落之情形,廁所天花板則有掉落情形,室內留有少許傢俱及廢棄物,研判應為空屋。據警員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經查訪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點交。

三、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4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9,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0日下午3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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