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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新北市三重區雙園街1巷30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水股 114司執字第153586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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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8,0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段215地號 48.37 ㎡14.63 坪 公同共有全部 15,100,000 元
2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段215-1地號 5.91 ㎡1.79 坪 公同共有全部 2,520,000 元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160 新北市三重區雙園街1巷30號基地: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段215、215-1地號 2層樓加強磚造 98.5 ㎡29.8 坪1樓層 49.4、2樓層 49.1 公同共有全部 360,000 元
2 04041-000 新北市三重區雙園街1巷30號(未登記部分)基地: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段215、215-1、216地號 15.3 ㎡4.63 坪2樓層未登記部分 4.1、2樓層夾層未登記部分 1 公同共有全部 60,000 元
保證金
3,61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114年12月11日囑託地政機關為查封登記,115年3月12日執行履勘及測量時,經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地政機關人員到場,債務人任○○在場表示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案全情事,房屋1樓及2樓現已出租他人使用。政機關人員表示1樓無增建,2樓內夾層為增建,2樓之樓梯係從1樓隔出,屬於1樓之一部分但不相通,另有自1樓側邊開一道門獨立出入,故1樓無法自屋內通往2樓。

二、本件債務人任○○有提出查封前之租賃契約等文件:1樓承租人為劉○彤,租賃期間114年10月13日至115年10月12日,拍定後點交;2樓承租人為黃○龍,租賃期間114年6月11日至117年6月10日,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10,000元。

四、本件拍賣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以抽籤定之。

五、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六、債權人未查報系封建物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七、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就代辦費用等聲明返還,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1日上午10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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