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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2段6之1號4樓之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16252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9,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正義北段 小段 1378號

    面積: 142 坪

  • 建物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2段6之1號4樓之2

    面積: 18.0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拍賣標的經本院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在場並表示:建物為其與另一共有人居住、使用,並 無出租、增建、無車位等情。本件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60,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建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六、本件標的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該局表示截至114年12月16日止,新北市海砂屋申請報 備案件清冊中尚無本件標的之申請資料,故本件標的是否為海砂屋,建請洽專業機構人員辦理 相關鑑定為宜,特別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七、關於海砂屋及輻射屋之判定、建物是否受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均須由相關權 利人請相關單位鑑定,另建物是否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其實際情形亦須由相關權利人查詢當 地管轄派出所,並以專業鑑定機構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是本註記僅供參考,並請應買人於 投標或應買前均自行查明確認上情,再為投標或應買。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九、本件標的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 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 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