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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正區法拍屋|臺北市中正區水源路153之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辰股 114司執字第165110號
待拍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河堤段 四小段 64號
面積: 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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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河堤段 四小段 64-1號
面積: 17 坪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3,9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昌段 一小段 406號
面積: 17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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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中正區水源路153之1號
面積: 27.8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據在場債務人之股東林○照稱,門牌號碼臺北市中正區水源路153之1號與155號打通,現由 其與麗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寶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震聯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益成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使用中,無訂立租約,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土地使用分區為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查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所公告,所有已發現的放射 性污染建築物(通稱輻射屋)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 至75年1月間,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77年12月9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 處114年9月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153715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 市政府消防局114年8月29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40863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 及救護案件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114年9月4日北市警中正二分刑字第114302 6573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 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9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標別: 乙 |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64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中正區 同安街8巷15號旁之空地,與64-1地號毗鄰。6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 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使得作為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 業區),64-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二、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本件拍賣 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