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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地號 | 10,572.01 ㎡3,198.03 坪 | 10000分之30 | 3,690,000 元 |
| 2 | 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1地號 | 16.79 ㎡5.08 坪 | 10000分之30 | 10,000 元 |
| 3 | 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2地號 | 15.76 ㎡4.77 坪 | 10000分之30 | 10,000 元 |
| 4 | 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3地號 | 15.06 ㎡4.56 坪 | 10000分之30 | 1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727 | 新豐街303巷23弄16號3樓導航基地: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地號 | 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72.84 ㎡22.03 坪附屬:陽台:7.52 | 全部 | 1,680,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2773建號之持分(8340.7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30) | ||||||
| 2 | 2740 | 新豐街303巷23弄21號導航基地: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466地號 | 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216.61 ㎡65.52 坪一層 140.59、二層 76.02附屬:陽台:7.4;0、平台:13.36 | 351分之1 | 20,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2773建號之持分(8340.7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93) | ||||||
- 保證金
- 1,084,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240萬元。
2.向新鑫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120萬元。
二、民國115年6月10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啟入內。屋內有水有電,室內放置有許多玩具和布偶,擺設凌亂。2740建號建物為活動中心,係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持有,鐵捲門深鎖。另據土地登記謄本所載,466、466之1、466之2、466之3地號土地之一般註記事項記載有「原需役地171-7地號設定面積0.9391公頃本地號佔0.5045公頃」、「供役地:八斗子段牛稠嶺小段171之10地號」。又依鑑價報告指出,本件執行標的據同樓層住戶表示目前出租中,租期不明;社區管理中心則表示,本社區地下停車位並未出售,有需求者須向管委會承租,本件債務人無租用停車位,但積欠社區一次性管理費4,000元。另據員警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經查訪無人應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4,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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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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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和段 小段 390號
114司執字第019018號115/11/04 底價 438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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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和段 小段 1277號
114司執字第030032號115/11/11 底價 1,050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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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和段 小段 1382-14號
115司執字第017035號115/11/18 底價 2,112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