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坤股 114司執更一字第00006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16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鹽埕段 小段 3108-82號

    面積: 101 坪

  • 土地

    鹽埕段 小段 3109-27號

    面積: 112 坪

  • 建物

    臺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400巷2弄5號四樓

    面積: 23.01 坪

  • 建物

    臺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313號

    面積: 37.76 坪

  • 建物

    臺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311號

    面積: 37.9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債權人會同管區警員及開鎖人員開鎖入內查看,經檢示內部情形為:編號1建物內有 家俱、水電,至編號2、3建物為管理委員會管理室,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建物為五層樓公寓 之第四層,無電梯,無管理員,客廳與陽台間玻璃門有破損,浴室牆壁油漆有剝落現象,依現 場研判應有人使用中,室內現況須經大修繕才能正常使用,至編號2、3建物為五層樓公寓中第 一、二層樓,現作為臺南市新興一期國宅住戶服務管理站辦公室使用,經本院函詢台南市政府 警察局第六分局查訪建物使用情形,經警員現場查訪均無人回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3,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係集合社區住宅之基地、公共設施土地,該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另鹽埕段11638、11639之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僅鹽埕段12195建號之共有人有優先承 買權,並應併同承買本件其餘標的。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七、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九、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21日下午3時30分第2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 坤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