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永康區南工段950地號 | 670.03 ㎡202.68 坪 | 10000分之78 | 1,570,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網寮段876-214地號。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977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路176號五之1樓基地:臺南市永康區南工段950地號 |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層數:7層 | 21.18 ㎡6.41 坪 | 全部 | 670,000 元 |
| 備考共有部分:南工段10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78。 | ||||||
- 保證金
- 448,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查封時,經開啟門鎖,系爭建物為空屋,屋內堆滿雜物,無法通行,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48,000元。
四、本件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
五、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七、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九、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十、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1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北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相關文件
相關圖片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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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段 小段 768號
115司執字第053157號115/11/04 底價 128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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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段 小段 523號
115司執字第069738號115/11/11 底價 2,074 萬 持分